如果想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商标,我们可以选择商标转让或商标许可来实现这一目的。有很多人对于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有所混淆,实际上它们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聊聊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的区别。
定义不同:
商标转让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并由其专用的一种法律行为。
商标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一种法律行为。
所属权不同:
商标转让是将商标的所有权全部转让出去,需要商标局备案,属于永久性转让,也就是说,商标转让之后,转让人与该商标就没有关系了,也不能再使用了。
商标许可只是将商标的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在别人能进行商业活动的使用时,自己还能保留商标权,等到商标许可到期后还可以进行授权他人使用。
办理流程不同:
商标转让流程需要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然后等待商标局的审查结果,如果该商标符合转让条件,那么商标局才会予以批准。办理商标许可,双方需要签订商标许可协议,商标许可他人使用也是要在商标局备案的。而且无论是商标转让还是商标授权,该商标都必须要具有商标权才可以进行。
办理所需材料不同:
△商标转让需提交的材料:
(1)《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商标注册人已经终止的,无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书,但应当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证明有权利继受相应的商标权;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或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综上所述,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质量的义务。而商标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质量的义务。